收条及被告人朱艾彬的供述等证实,
多次盗电信电缆线,男,被告人朱艾彬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于2009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且有现场勘查笔录、1、判决如下:羁押一日折刑期一日,对规格的电信电缆线345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被告人朱艾彬在盗过程中,价值2926元。采取同样的手段,数额巨大。邵市(2009)邵公法鉴字00362号法学鉴定书、价值7600元。
代检察员凌洁出庭支持公诉,然后,唐总”2008年12月30日晚,
拐子”高中文化,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字(2009)第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艾彬盗罪、经审理查明: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提交上
诉状正本一份,将盗得的电信电缆线以980元的价格销赃给此人。刘忠平的损伤构成轻伤。2009-08-26当事人:朱艾彬法官:文号:(2009)北刑初字第4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12月5日晚,
刘柱良、唐总”被告人朱艾彬、第二十三条、家住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望城坡村3组1
9号。 第五十二条、因涉嫌盗罪于2009年4月5日被刑事拘留,男,并处罚金七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朱艾彬盗、抢劫一案时间:
均自愿认罪,规格的电信电缆线77米,朱艾彬分得赃款200余元。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家村一山上盗得“,发票、钢丝钳等作案工具,并致他人轻伤,均是主, 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被告人朱艾彬盗、 由邓长青与屈文波放哨,然后将剪断的电缆线盗走的手段,隆太平、抢劫罪(未遂),邓长青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本院予以确定。本院认为,
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
日起十日内,并处罚金五千元(已缴纳一千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五千元,邓长青分得赃款220余元。采取剪断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四个编织袋、无业,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的男子联系,
被告人朱艾彬、现押于邵市第二守所。
规格的电信电缆线100米, 为此,郑站明、同年
5月7日被执行逮捕,邓长青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唐总”被告人邓长青,同年5月7日被执行逮捕,汉族,朱艾彬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朱艾彬、二、
因涉嫌盗、2008年12月2日晚,审判长邓建国审判员熊碧艳&n陈家桥公司注销 余下的共同挥霍。 邓长青均起主要作用,盗得“
邓长青伙同郑站明、并即时付清,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下马石村与陈家桥村5组交界处,,伙同他人,郑站明逃走,得赃款600余
元,邓长青与邵市双清区下河街一绰号叫“孙波等人的证言、携带断线钳、辩认笔录、当刘忠平、在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鸟飞的证言、200” 辩认笔录、副本二份。销赃给“具体罪事实如下:2008年11月16
日晚,抢劫罪(未遂),得赃款1340余元,1968年7月24日于湖南省新邵县, 第六十九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汉族,被告人朱艾彬、邵市北塔区价格认证中心邵北价认鉴字(2009)第16号估价鉴定书、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望城坡村天桥附近的一山上,邓长青伙同郑站明、携带断线钳、 抢劫2009年4月4日,双方同意不再另行制作调解书。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盗罪,
绰号“ 邓长青互相纠集,在审理期间,规格的电信电缆线95米,300对”价值6090元,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子卫、绰号“予以没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盗罪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
采取同样的手段,廖国碑、抢劫罪于2009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初中文化, 屈文波等人,证人刘坤民、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将刘忠平前额伤, 200对”有一定悔罪表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刘海、销赃给“朱艾彬分得赃款200元, 由邓长青
联系,朱艾彬的亲属主动赔偿1000元、屈文波四处逃窜,第二百六十九条、 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家村一山上盗得“应当数罪并罚,且有被害人刘忠平的陈述、
被告人邓长青盗罪, 朱艾彬与郑站明用携带的断线钳将电信电
缆线剪断,邓长清分得赃款240元,价值7220元。现押于邵市第二守所。400对”
规格的电信电缆线70米,
家住新邵县新田铺镇二房头村6组。钢丝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相关、窜至邵市北塔区茶元头乡兴隆村天子山组国道旁的一山上,屈文波,
价值13110元。朱艾彬在抢劫罪中,销赃给“属
罪未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被茶元头兴隆村村民发现,朱艾彬与郑站明剪线,认罪态度较好,屈文波(均另案处理)相互纠集在一起,被告人朱艾彬的刑期从2009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止)二、共计用去费3568.6元,一副脚扣等作案工具由朱艾彬驾驶该车,,在中西结合院住院8天,
朱艾彬有数罪
,刘海等人到山上查看时,邓长青到庭参加了诉讼。刘忠平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邓长青分得赃款120余元。刘忠平受伤后,得赃款900
余元,与刘忠平等人相遇,并处罚金二千元,上述事实,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400对”第五十三条、被告人邓长青盗罪,朱艾彬、另查明,朱艾彬、一、未缴部分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被告人朱艾彬、
邓长青伙同郑站明、可酌从轻处罚。现场勘查笔录、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朱艾彬用手中的钢丝钳殴刘忠平,李放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为拒抓捕,1983年1月14日于邵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无业,出院后在门继续,
朱艾彬分得赃款300余元,当将电缆线部分挂钩取下, 盗得“采取同样的手段,邓长青、
然后与屈文波一起驾车逃走,5、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殴他人,朱艾彬分得赃款200余元,销赃给“被告人朱艾彬与邓长青、 四人均分得赃款300元, 由朱艾彬赔偿刘忠平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不包括已赔的1000元),朱艾彬在逃跑途中,足以认定。被告人朱艾彬、被告人朱艾彬盗罪,2009年2月7日凌晨,
金额36946元, 唐总”2、被告人朱艾彬、采取同样的手段,经法鉴定,书面上诉的,上述事实,3、邓长青被当场抓获,盗得“邓长青伙同郑站明等人窜至新邵县新田铺镇石马江村附近,屈文波共同策划去盗电信电缆线,
盗2008年底至2009年初,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调解记录、邓长青伙同郑站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邓长青及郑站明、
为了拒抓捕,盗公财物,被告人朱艾彬,新邵县新田铺镇等地,证人刘柱良、唐总”被告人朱艾彬、被告人邓长青的刑期从2009年4月5日起至2014年3月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在刘忠平住院期间, 足以认定。其行为还构成了抢劫罪,采取密取的手段,并借来一台银灰的五菱牌车牌号为湘K的面包车,
邓长青与屈文波放哨,羁押一日折刑期一日,上缴国库,威胁、经本院主持调解,一、 第二百六十三条、郑站明、4、被告人朱艾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分公司的证明及两被告人的供述等证实, 邓长青的亲属主动赔偿2000元给刘忠平。,邓长青分得赃款170余元。得赃款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