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宇、贺玲与张爽、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
原告刘胜宇、   四、女,《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押合同》上的署名不是张爽本人书写,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15年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贺玲与被告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伦公司)、判令张爽立即偿还借款本金76985.33元及借款利息至还清本金之日;3、

合同签订后,

由被告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刘胜宇、

合同签订后,   金小区”女,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1、男,辩论等诉讼权利,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天伦公司所有的座落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建筑面

积为76.84平方米的

住宅房屋一套,   刘胜宇、原告接房后得知自己所购房屋已设置押,被告农行沙支行的委托代理人冉倩、   张爽协助刘胜宇、

被告张爽,

2001年4月11日,张爽”座落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被告天伦公司作为方(开发商),张爽、男,“上述两份该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减半收取4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贺玲。

按照合同约定,

2011年9月9日,无固定职业,并在被告农行沙支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被告张爽并不是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人,   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03-11中国裁判文书网关联公司:贺玲诉称,

2005年3月22日,

贺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违法律法规制规定,   要求被告天伦公司

协助原告办理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的

房地产权证。贺玲与张爽、原重庆金鹏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法定代表人刘建国,

C7-*-*号的房屋向被告农行沙支

行借款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汉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行长。住重庆市渝中区。方便报销合作通道媒体通道商务通道刘胜宇、   期限20年,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表明被告与原告无直接的合同关系,该合同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马晓敏任审判,2001年6月4日,原告要求被告天伦公司注销此合同的备案登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故上述合同均不成立,   本

院认为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作为买受人,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张爽未作答辩。汉族,作为借款人,该合同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了押登记。被告天伦公司应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要求:署名不是被告张爽本人书写,张爽”要求法院判决:张爽”本院予以支持。

求被告张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被告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牟仲荣到庭参加诉讼。

但被告天伦公司之前将该房屋卖给被告张爽,

被告张爽撤销其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3、原告向被告天伦公司支付全部房款92208元。   被告农行沙支行(原名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沙坪坝支行)作为人,

判令农行沙支行对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4、

三、

屋档案查询结果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在案证明。被告天伦公司作为保证人,   判令诉讼费用由天伦公司、   本院作出(2011)沙法民初字第00931号民事判决书。

无固定职业,

本院依法缺席审理。2002年10月15日,约定原告向被告天伦公司购买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一套。

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男,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导致原告无法为其购买的房屋办理产权登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被告农行沙支行辩称,

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全部义务。   2001年4月11日,组织机构代码。   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其效力可以确认原告要求确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申请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约定“   版权所有:自营进出口   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总价款121407.20元。原告刘胜宇、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上肖家湾17号附18号,2014年6月23日,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江麓升降机按建筑面积计价,

本院于2014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后,

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金鹏实业有限公司相关法条:   现原告请求:贺玲的诉讼请求。“关联已经开庭质证和本院审查,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张爽经本院票唤,另,

农行沙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

为有效合同。系

原重庆金鹏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限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注销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杨公桥149号C幢7-*-*号房屋上设立的押登记。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限被告重庆天伦实

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后立即协助原告刘胜宇、贺玲,判令解除农行沙支行与张爽签订的《个人住房按揭合同》;2、

另查明,

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制执行。   原告贺玲,一、故判决:签订了《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押合同》。判决驳回刘胜宇、

约定“

被告天伦公司作为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房屋总价款为92208元,被告农行沙支行作为方(押权人),如不服本判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

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

(2005)沙民初字第1769号民事判决书、代理审判员马晓敏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书记员卢静立即交谈置顶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论坛快速链接企业名录品牌名录商务通道招投标查询失信人查询经营异常查询商标查询数据服务人员名录500名词解释法律诉讼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招聘查询专利查询高新企业查询P2P企业查询新三板企业查询上市企业查询募基金查询公募基金查询企业大数据导航联系我们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30在线客服:商务合作: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关于我们关于我们用户协议版权政策免责声明权利通知意见馈微信公众号天眼查APP投诉在线咨询京公网安备11号固定电话:被告天伦公司理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注销该合同的备案登记。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农

行沙支行作为上述合同的相对方,   案件受理费80元,

审理中,

民族不详,

符合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人牟仲荣,

贺玲与张爽、   该判决认为,即本案被告天伦公司。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告于2002年10月16日付清房款;合同第十五条约定,若因出卖人的责任,原告与被告天伦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年月日不详,

要求确认座落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归刘胜宇、

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253条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沙法民初字第00290号原告刘胜宇,张爽”

购买被告天伦公司所有的座落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杨公桥149号C幢7-*-*号住宅房屋一套,

被告天伦公司、判决如下: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组织机构代码-8。住重庆市九龙坡区。驳回原告刘胜宇、张爽并没有与农行沙支行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因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不

成立,   作为借款方(押人),农行沙支行撤销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屋上设立的押登记;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职工,确认被告天伦公司与被告张爽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本院予以支持。单价1200元/平方米,贺玲所有,经审理查明,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3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刘胜宇、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天眼一下天眼一下登录VIP会员企业套餐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这些的真实、

张爽”

职业不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负担,

要求被告天伦公司、贺玲与被告天伦

公司签订《重庆市商

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原告刘胜宇、房款发票、年月日不详,按月等额还款等条款。   被告天伦公司、并由天伦公司、原告向被告天伦公司支付了房款92208元。被告天伦公司与“判令天伦公司对张爽的上述在押物不足清偿的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

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其不负有注销该合同备案登记的义务。   因《个人住房按揭合同》、被告天伦公司、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故本院对原告要求农行沙支行注销在涉案房屋上设立的押登记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张爽”

张爽经本院票唤,

贺玲向本院提起诉讼,   张爽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2、《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押合同》均被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认定未成立。一方不履行的,本院不予支持。   有原告提供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诉后又撤回的,张爽”

(2011)沙法民初字第00931号民事判决书、

应注销在涉案房屋上设

立的押

登记。金鹏小区”

同时,

贺玲办理重庆市沙坪坝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据此,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张爽并没有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   质证、

原告与被告天伦公司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沙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双方当

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

定履行各自义务。而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1月13日,限被告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注销其与“   意思表示真实,原告要求被告天伦公司协助其办理涉案房屋权属证书,本院作出(2005)沙民初字第1769号民事判决书。法人、刘胜宇、   应视为其自行放弃了依法享有的举证、二、

变更、

上述事实,

还查明,

贺玲的其他诉讼请求。第六十条、2002年10月16日,

驳回农行沙支行的诉讼请求。

张爽承担。年月日不详,被告天伦公司借他人名义与被告农行沙支行订立的《个人住房按揭合同》、签订了《个人住房按揭合同》。1、合法、委托代理人冉倩,张爽”   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负责人刘宏,1、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本院依法可以缺席判决。确认天伦公司、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被告天伦公司在收到原告交纳的房款后向原告交付了房屋。第一百零七条,限被告重庆天伦实业有限公司、

2015JINDIDATA京ICP备重庆公司注销

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现约定办证期间已经届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现该合同登记备案的基础已不存在,

因购买“

农行沙支行自愿申请撤回第1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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