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4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签订了《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402,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扣除律师费、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000.00元,055,保护投资
者利益,016,募集资金基本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1号)文核准,截止2011年12月31日,
580.00元后,510,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10号验资报告。000万股,2、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余款等发行费用74,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况2010年3月20日,上市登记、二、055,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专户”募集资金管理况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3,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 超募资金为1,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420.00元。000,专项募集资金”454,截止2011年12月31日, 218,415,26
0,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况的专项报告公告日期2012-04-05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况的专项报告(2011年度)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要求,印花税以及信息披露及路演推荐费、 795,发行价格为每股6.98元,全面修订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420元。公司根据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第1页共11页案》,420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两个专户仅用于公司按照《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15个供排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420.00元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为2,公证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385,
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3,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专项募集资金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开设《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项募集资金余额为832,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413.52元,2011年公司共使用专项募集资金446,413.52元,审计费、248,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已实施超募资金1,402,
现将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况报告如下:一、
第2页共11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85,重庆水务:
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490,6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