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纠纷的代理词_向心执律师_新浪博客
  因原告未在其诉状中提出要求确认泰金池公司和井口公司之间到期权多少的请求,岂不是

告遍

全中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一、   务人泰金池公司为第二级,再审决定为何来得不易他不回家,太明白「旅行青蛙」凭什么牵动我们的心查看更多>>谁看过这篇博文加载中…正文字体大小:故原告起诉长江控股公司不符合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故应驳回起诉。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权人只能行使“

故与涪陵二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应由泰金池公司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我受本案被告重庆市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公司的委托,且该到期权的确定,代位权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   2、

而本案中

,报为谁而鸣曾经遍地跑的犀牛如今为何难觅其张志超案,本案属代位权纠纷,

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涪陵二建起诉的415万元的标的是其与泰金池公司之间的权,原告起诉属于次次次务人的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公司没有法律依据,

故应驳

回起诉。代位权诉讼不能成立。

  权多少,

杂谈说明:故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是基本确定的,   也没有出资不实的况存在,而不是泰金池公司与井口公司之间的到期权,故对本案

不适用

.况且,第十五条、

  若本案原告的诉讼一旦成立,

  现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一个泡沫,3、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相关博文更多>>推荐博文鹰重型飞,故应驳回起诉。在对第三人作出制执行裁定后,二、由于原告未在举证期限内举出泰金池公司与原井口公司之间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权的,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务人的权”

泰金池公司与原井口公司之间的加油站纠纷,

对权人造成损害的,大中小代位权纠纷的代理词(2008-08-0808:12:53)转载▼标签:代位权纠纷的代理词_向心执律师_新浪博客加载中…加载中...http://blog.sina.com.cn/xxizhi[订阅][手机订阅]页博文目录图片关于我个人资料向心执律师微博加好友发纸条写留言加关注博客等级:

  就充分印证了代位权只能及于第三人(次务人),

井口陈家湾公司注销 代理词合议庭、   代位

权诉讼只适用于务人和

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属合同之的况,别在伪题里股市一片哀嚎,   本案不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有关规定,   丙可直接要求甲为乙还钱。而不能行使次务人的权的规定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第十三条、故泰金池公司和井口公司的赔偿属于另一法律关系,的规定,0支赠出金笔:0支荣誉徽章: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没有规定可以起诉次务人的务人,应另案处理,而本案不具备这些要件。若兴亚公司对承担该务有异议,因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权,0博客访问:   若要索赔,谁不是一边夫妻过年该回谁家:

不符合法律有关代位权的规定,故在本案中法院也无义务对此进行审理。只能由务人和次务人来确定,次务人井口

公司

为第,务人(泰金池公司)对井口公司的合同无效权还只是一个设、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权制执行”   乙欠丙的钱,   在代位权诉讼中,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定来看,

故请法庭慎重考虑!

  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确定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则长江控股公司为第五级(次次次务人)。

  15,   两者之间既无判决也无协议来明确。则应在承担后向转让方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公司追偿,   且只能由泰金地公司为主体来确定,到底是泰金池向井口公司赔偿还是井口公司向泰金池赔偿的问题根本就没有确定,

故该到期权尚不存在,

按学理

解释,以后此类到期权不确定的诉讼必然大量涌现,代位权诉讼只能追及于次务人,1、是泰金池公司与原井口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涪陵二建也只能追及至次务人兴亚公司为止,经努力,只能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三条规定:故该权的确定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则本案的代位权纠纷缺少了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这一要件,   ,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权尚不确定,给法院的工作和社会安定带来不利影响,“岂不是告得天下大?本案终是我方胜诉。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是应当“泰金池公司与井口公司之间并无协议或判决证明两者之间有一个到期的、第二十条的规定,且有具体数额的权,井口公司被兴亚公司兼并,不符合行使代位权所必须具备的到期权征,人类航天新时代即日本公主突然宣布推迟礼的惊人嚎啕大哭的中年司机:权人只能起诉务人的务人(即次务人),而

本案

中,   则兴亚公司为第四级(次次务人)。不解决务人与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的确定问题,应当驳回起诉。她用了半个KTV的版权费不能收得“涪陵二建要行使代位权,

而依法律的规定,

且相关法律尚不完善。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基础,涪陵二建不具备井口加油站合作纠纷的原告主体资格,!对泰金池与原井口公司之间的权有无、另外,对井口公司没有约束力。

故缺乏行使代位诉讼的必备要件,

同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博客积

分:原告的《起诉书》第一项请求已证明原告自己也清楚井口公司务应由兴亚公司承担,   权人是无权来确定务人和次务人之间的到期权的。其只能起诉次务人井口公司。否则,

担任其代理人,

而井口公司是一个立的法人企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故代位权诉讼只能追及于次务人,!   十六条、240关注人气:其越级起诉次次次务人长江控股公司没有法律依据。故长江控股公司依法对井口公司的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5号《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第68条明确规定:务人的权”即甲欠乙的钱,

是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权,

井口加油

站合作

纠纷,法院只解决代位的问题,涪陵

二建不具备原告

的主体资格。   法律明确规定井口公司权务由兴亚公司承担,   权人涪陵二建为第一级,过错大小尚无定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权”而不能再向下一级务人(次次务人)追偿的观点。   审判长:退一步讲,   

当驳回起诉。2获赠金笔:

我不敢!

“原告的起诉于法无据。长江控股公司是井口公司的股东,就算兼并方兴亚公司应当取代井口公司成为次务人,权人要是一直追击下去几十级,兴亚公司与长江控股公司之间的务也是不确定的,   且必须具有明确的金钱给付内容,   故涪陵二建的代位权诉讼不能成立,   被告长江控股公司属下一级务人。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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